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办理结业及延期毕业事宜的通知
来源:西南财经大学
时间:2019-05-10 19:21:07
转学校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校务会决议,决定:(一)在学校规定正常学习年限内,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相关要求但未达到学位论文答辩要求或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并征得导师及学生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可予结业。(二)最长学习年限内的已结业研究生可申请不超过两年的延期毕业时间,延期期间只给予一次答辩机会;经审核同意延期毕业的研究生的毕业科研成果基本要求执行申请答辩当年的标准;学校可根据学位管理相关规定对延期期间内答辩通过的研究生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根据学校规定,请各培养单位,通知符合要求且有意愿申请结业和延期答辩的研究生,在最长学习年限结束前办理结业和延期手续。未按时办理结业手续,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根据《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按自动退学注销其学籍。
研究生院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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