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开展超期未毕业研究生清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西南财经大学
时间:2019-05-10 19:19:19
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文件相关条款,学校决定对我校超期未毕业研究生学籍进行清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6年7月31日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但未超过2年延期年限,已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达到相关要求,成绩合格,表现良好的研究生,可申请论文答辩。申请答辩的研究生须于2016年10月11日前提交学位论文送审。论文评审结果合格或论文评审结果为“部分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按期顺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可申请学位;论文评审结果为“整体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或未按期通过(含未参加)论文答辩的研究生,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符合要求的超期未毕业研究生申请答辩,必须于2016年9月25日前填写《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超期答辩申请表》报所在培养单位。培养单位统一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9月30日前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
各培养单位、相关导师务必高度重视学籍清理工作,认真审核超期申请答辩研究生学业状况,据实填写相关意见。各培养单位应将责任落实到人,专人负责通知学生、学业审核等相关工作。
研究生院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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