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关于2019级本科生专业分流方案的公告

为了适应会计学院各专业培养要求及教学资源配置需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院研究,并报学校批准,决定将本院2019级本科生专业分流提前至2019-2020学年度暑期进行。现根据《东北财经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精神,制定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19级本科生专业分流方案并予以公告。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学院专业分流的工作。

2.领导小组组长由会计学院院长担任,成员有学院党总支书记、主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培养办主任、分团委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各系主任、辅导员、教学秘书等。领导小组负责起草本学院专业分流方案和相关政策的制定、负责组织实施专业分流工作,并报送学校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批准。

二、分流原则与办法

(一)分流原则

1.专业分流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专业分流以专业发展结合学生个人志愿为导向,综合考虑学生学习成绩与日常表现,以成绩优先为原则。

3.本次专业分流仅限我院现有学生,在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和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和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和资产评估)三类专业内部进行专业分流。

4.学校启动转专业(包括按高考成绩申请转专业和依据第一学年必修课成绩申请转专业)工作时,符合条件的学生仍可申请转专业;具体转专业政策以校学生处公布方案为准。

(二)分流办法

专业分流以学习成绩、个人志愿为主要依据,按照学习成绩进行排名,确定专业选择权顺序,结合学生专业志愿的次序,进行专业分流。

学习成绩以教务处进行专业排名(必修课首次成绩)使用的特殊加权平均分为准。

三、分流工作组织实施

(一)专业设置及学生人数

1.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和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下设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和会计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两个专业方向,采取学生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分流。

2.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下设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ACCA班)和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CPA班)两个专业方向,按照成绩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进行分流。初步确定各专业方向人数如下:

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ACCA班):60人

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CPA班):28人

根据学生志愿填报的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各专业的方向的具体人数。

3.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和资产评估)下设会计学、财务管理、资产评估三个专业,按照成绩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进行分流。具体专业人数如下:

会计学:31人

财务管理:31人

资产评估:26人

(二)专业分流程序

1.自2019-2020学年第二十一周(即2020年7月20日)开始,学院组织实施专业分流工作。辅导员将在第一学年成绩发布后,第一时间将学生的专业排名发送至每名学生,学生根据分流原则及办法填报《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专业分流申请表》(见附件),通过网络平台上报至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接收人:杨晞),截止时间2020年7月27日。

2.2020年8月2日前,学院根据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参照学生志愿进行专业分流工作。如某学生申报的第一志愿专业人数已达上限,学院将根据该学生的志愿填报顺序分流到第二志愿专业,以此类推;同时,必须保证每个专业的学生人数达到下限要求。

3.2019-2020学年第二十三周(即2020年8月3日至8月9日)学院完成专业分流工作,并报送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的分流结果在学生处和学院网站同时公示一周。

4.对专业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对学生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将复查处理结果上报学校领导小组。

5.公示结束后,学校有关部门为学生办理专业分流手续,自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起,我院学生应按照核定后的专业进行修读,同时学生将按专业分流结果重新组成班级。

四、附则

1.本办法由学院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关键词: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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