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关于2020年10月MPA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根据《东北财经大学MPA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细则》的要求,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计划于2020年10月下旬进行2020年第三次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符合条件的17级全日制及非全日制、18级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在籍MPA研究生均可提交论文。答辩前,研究生教育中心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拟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论文通过检测后(查重率不超过20﹪,查重率超过40﹪者,半年内不能参加答辩取得学位),实行匿名评阅制度,并实施一票否决。

  请MPA研究生慎重对待论文答辩,若未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匿名评审或正式答辩,须在规定期限内(一般不少于三个月)重新修改论文,方可参加下一次学位论文答辩。

  关于论文答辩前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请下载《学位论文统一封面》及《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书写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完善论文结构、调整论文格式。

  (温馨提示:

  ①请至少提前30天向导师提交论文初稿;

  ②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2.5万;

  ③参考文献不少40个,排序顺序为:“中文文字”参考文献在前,“外文文字”参考文献在后,均按照第一作者姓名A-Z顺序排列;

  ④查重率控制在20%以内

  附件1:《学位论文统一封面》

  学位论文封面.docx

  附件2:《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书写格式要求》

  MPA论文书写格式要求20180312.doc

  2.MPA研究生在与指导教师沟通、确认定稿后(请务必与导师及时沟通),请指导教师将论文的电子版于2020年9月12日(周五)前,发送至电子邮箱:mpa-lunwen@163.com,并注明“****级MPA研究生—学生姓名”,电话:0411-84738220。

  3.《学位申请书》、《答辩申请表》、《论文指导纪要》《MPA毕业生登记表》、《学位论文打印单》、《论文原创声明及授权书》等相关材料的领取后续另行通知。

  4.拟参加论文答辩的MPA研究生,须通过研究生教育中心的资格审核,在教学科目成绩齐全、已通过开题答辩、课程作业全部上交后,视为合格,允许参加论文答辩。

  5.参加论文答辩的MPA研究生,向研究生教育中心提交材料如下(疫情期间具体领取及交回时间另行通知):

  ①《MPA研究生开题报告》(1份)

  (开题答辩后,未将修改后的开题报告提交给中心的同学须提交;开题提交过且开题后无修改的不需要提交);

  ②《学位申请书》(1份)

  ③《MPA毕业生登记表》(一式2份)

  ④《论文指导纪要》(第1稿、第2稿、第3稿)

  要求:学生填写,导师空白处签名;

  ⑤《论文答辩申请表》(1份)

  ⑥《论文原创声明及授权书》(1份)

  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2寸照片2张(蓝色背景)(入学报到时,点击摄影拍过照的同学无需提交,未统一拍照的同学,须提交)。

  请同学按照时间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准备论文答辩。

  过期不予受理。

  注:来校前请致电0411-84738220,以免延误您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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