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认知性知识(BeingKnowledge)、专业性知识(ExpertiseandKnow-how)、实践性知识(BestPracticeandExperience) 和具有国际化视野(GlobalVision) 与较高职业素养(Higher EthicalCriteria)的专业从业者和领导人才。

二、专业要求

  1.掌握公共管理、公共政策等相关的通用性知识和技能。

  2.掌握政府治理能力、政商关系、NGO和海关管理等相关的专门知识和技能。

  3.通过讲授与公共管理学科相关的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等理论知识,帮助学生掌握社会科 学研究方法,提升识别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4.帮助学生从全球化视角理解中国情境下的公共管理与政策的复杂性和动态性,提高学生国际 比较和国际经验借鉴能力,从而提高解决问题的水平与能力。

  5.通过传授与公平、社会责任及法治等相关的典型案例和最佳实践做法,塑造学生对职业伦理 的认知、认同和践行的自觉性。

  6.能够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

三、研究方向

  1.公共行政管理

  2.海关与国际贸易管理

四、学习形式及学习年限

  本专业的学习形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基本学习年限均为三年。在校生休复学、出国、延长学习年限等的具体申请办法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

五、学分要求

  本专业硕士生最低学分要求为 38 学分,其中包括课程学分和实践环节学分。

  1.课程学分为 36学分,其中,学位课 18学分,方向必修课 26学分,选修课 10学分。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选择选修课。

  2.实践环节学分为 2学分。学生应结合专业方向参加社会实践,可以围绕某个公共领域的管理和政策问题以个人或小组的方式开展项目调研,也可以到某一部门或地区挂职锻炼。在政府或者其他公共管理部门进行实践的时间须不少于 3个月,且须在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公共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实践完成后必须提交实践报告。

  研究生选课、课程考核、成绩评定、学分替代等严格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及成绩管理办法》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

  1.本专业硕士生应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毕业:

  (1)已制定的个人培养计划合格;

  (2)已修满培养计划内规定的学分,且各课程、环节成绩合格;

  (3)符合学校学籍及其它相关管理规定;

  (4)已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

  2.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开题、写作、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外审、答辩等应严格参照我校研 究生学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专业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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