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关于修订2020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2020)厦大研2号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新需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特色,切实推进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分类培养,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启动我校2020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修订范围

教育博士及我校现有硕士专业学位各专业类别(领域)。

二、修订主要内容

1.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要求

根据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将专业学位研究生政治类课程统一调整为3学分。

2.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科研基本功训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精神》,为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进一步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写作能力,把《论文写作指导》纳入培养方案必修必选课程。

三、工作程序

1.各单位应组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由院系分管领导、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成员及相关教师组成,同一专业类别(领域)跨不同学院招生的,应由牵头单位组织相关学院加入。

2.教育博士培养方案主要根据本次培养方案修订的主要内容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稿)制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应根据《厦门大学修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及各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研究制定。

3.培养方案经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专业学位培养指导委员会主任签名确认后提交研究生院核准、备案。

四、时间安排:

序号起止时间工作安排
12020年3月31日前各培养单位依据通知修订培养方案
22020年4月30日前培养方案通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的审核并提交研究生院
32020年5月31日前研究生院初审合格后,培养单位系统提交培养方案
42020年6月30日前研究生院系统审核培养方案

附件1.厦门大学关于修订2020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docx

附件2.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样表.docx

附件3.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报告.docx

厦门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月13日

关键词:
专业硕士厦门大学专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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