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学院) 2022年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2年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和浙江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完善复试工作机制,规范复试组织管理,精心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强化复试监督检查,积极稳妥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以院长和书记为组长的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全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统筹管理。

  (1)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郭剑鸣沈晓敏

  副组长:裴志军杨丽霞

  成员:戴卫东杨雪锋徐保根龚刚敏操世元韦晓蓓

  (2)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程晓东

  成员:蒋淑丽唐瑶

  (3)复试小组

  由5名学术水平较高、具有高级职称的硕士生导师组成,秘书1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远程面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远程面试。在面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三、调剂工作

  (一)调剂条件

  1.调剂考生要符合浙江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调剂工作基本原则。

  2.调剂考生需满足国家调剂政策要求的条件。

  (二)调剂流程

  1.学院将及时公布生源缺额情况,并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学院网站发布调剂公告;

  2.学院开通调剂咨询热线,接受考生咨询;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调剂条件择优遴选调剂考生。

  4.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5.调剂复试人员的名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学院统一公布。

  四、复试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含单科和总成绩)。

  2.学院采用远程网络复试形式(钉钉和腾讯会议双机位),考生须满足远程复试必备的条件。

  3.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不低于150%。

  4.资格审查。复试前,学院通过钉钉APP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主要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具体审查材料详见《浙江财经大学2022年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研究生复试工作考生须知》。

  5.复试开始前将对考生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实人认证操作,认证通过后才能开始复试。

  6.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二)复试内容

  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精心设计了复试内容,对考生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复试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能力考查。

  2.外语能力考查。

  3.思想政治理论考查。

  4.综合能力考查。

  (三)复试程序

  网络远程复试的基本程序如下:

  1.身份验证。复试记录员(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确认考生单独在场情况,并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或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核实考生身份。

  2.考生英文自我陈述(2分钟左右)。

  3.随机选题。题型分为思政综合类与专业知识类两种。试题库按编码排列供考生选取,由考生当场报数字随机抽签确定题号。

  4.考生回答。

  5.复试小组视情况可追问,考生继续作答。

  6.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完成回答后可主动提出结束复试。前一名考生开始复试时,由复试记录员(秘书)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准备。

  7.参加复试考官现场独立评分。

  (五)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3x初试权重+复试成绩x复试权重

  3.各批次类型单独计分。

  五、录取工作

  学院根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学院结合综合能力考查情况以及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和《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单后续通过邮寄等方式交学院归档备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院将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审查期间,如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者未完成认证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4.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5.学校研究生院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无误后上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并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纪检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工作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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