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兰州大学护理学院护理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费:8.1万
学制:3年
方式: 周末班
甘肃 兰州市
一、招生人数级研究方向
2026年我院本专业预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9人左右,2026年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由招生学院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研究方向:
01护理管理
02老年护理
03外科护理
04妇产科护理
二、考试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全国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主要以面试为主,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多方式组合。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兰州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护理学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其中应届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往届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
考生在教育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兰州大学的网上报名公告等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1月9日前向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yzb@lzu.edu.cn)提交学历(学籍)认证PDF或JPG格式电子文档,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码+姓名”。对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且未提供相关认证文档的考生,将不准予考试。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按照以下生源类型提供相对应证明材料:
(1)普通高校及成人类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已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残疾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5.报考我校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原则上应选择工作、户口所在地或学习单位所在地省(区、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报考我校单独考试方式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按照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选择兰州大学报考点。具体要求请查阅各报考点公告。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符合要求的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考生因错过相关环节要求的时间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报考点所在省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
2.网上确认时考生须提交的材料以考点要求为准。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初试
(一)教育部公布的时间段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
(三)初试地点:由考生进行报名网上确认的报考点确定。
(四)初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8护理综合(护理综合包含:成人护理学、护理学基础)。
我校自命题科目均不使用计算器。
(五)初试成绩公布后,考生若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按照我校后续公布的复查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出复查申请,我校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查,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七、复试及录取
我校研究生招生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复试时间一般在录取当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4月底前完成所有录取工作。
我校为自划线高校。符合学校及学院(部分学院会在学校基本复试要求基础上提高部分学科的复试分数要求)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考生可参加专业复试。专业复试由招生学院组织,复试方式及有关考核要求、录取程序和标准届时以学校及招生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有关通知为准。考生须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内容等有关情况。
考生报考资格有关材料原件在复试报到时提交招生学院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我校不予复试。
按教育部相关要求,各招生学院将根据招生规模实际分批开展复试,原则上第一志愿考生第一批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如部分专业当年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工作安排提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布余额信息及调剂工作办法,届时请调剂考生与有关招生学院联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八、有关重要说明
(一)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原则为录取类别,报名时须审慎确定报考类别。有正式工作单位且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在报名前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调取档案,无法录取、入学等,责任由考生自负。
档案、协议书等所有录取后要求的调档政审相关材料必须按照要求在入学报到前提交审核,否则不予报到。
(二)有关考生须于复试报到时,按所报考专业的具体学业要求,向我校有关招生学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准予参加复试。
(三)我校部分学院不提供相关考试科目的参考书,考生可自主选择相关书籍作为参考。
(四)硕士研究生报名时暂不填报指导教师。
(五)学制学费:学制3年;学费8.1万元。
(六)住宿安排
非全日制研究生均不安排住宿。研究生住宿所在校区以当年安排为准。
(八)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供不实证明材料以及在报名、考试中出现违规行为等,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报名、复试、录取、入学资格。
(九)我校严格执行招生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落实研究生考试招生回避制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复试辅导,也禁止校内各单位或个人举办或参与考研复试辅导活动。请各位考生提高对一些社会机构或相关网站的甄别和判断能力,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九、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本章程由兰州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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