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工程管理硕士(化学工程管理)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南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体检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报考125601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除满足条件(一)以及招生院(系)提出的其他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招生计划

拟招人数:30(招生计划可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数与生源情况进行适当微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

研究方向:(20)化学工程管理在职班。

 

三、全国统一考试(含单独考试)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网上报名期间应选择符合要求的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相关专业在职单考班及初试科目包含做图科目的考生应选择华南理工大学报考点参加初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学信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报名期间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核对本人填报学籍学历信息是否有误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考生网上报名后,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及要求根据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及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执行。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报名时须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

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前应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考生自负。我校将在复试录取阶段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四、初试

(一)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英语(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时间与地点

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 管理类综合能力,下午14:00—17:00 英语(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初试成绩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打印本人初试成绩单(我校不另寄发成绩通知单)。

 

五、复试

作为教育部授权自主划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高校,我校将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总体情况,按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分数线)。各招生院(系)可根据报考本单位考生的实际情况,在不低于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确定具体招生专业(方向)、类别(领域)的成绩要求(院(系)分数线)和其他学术要求,总分与单科须同时满足要求者方可参加复试。

学校将于2026年3月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复试要求,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具体说明如下:

(一)各招生院(系)根据上线生源情况,按一定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课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面试等。具体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等信息见各院(系)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本科就读专业与报考专业差异较大者,院(系)可在复试时进行加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加试方式及要求以相应院(系)复试方案为准。

(三)125601工程管理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环节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复试阶段将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报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予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成绩单,非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提前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具体认证办法可在该网站查询。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复试时交复试院(系)存档。

(五)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另外加试至少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为J84|管理学;J99|经济学。加试科目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六)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如有必要,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同意,院(系)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

(八)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九)我校原则上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录取程序和标准

我校根据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身心健康状况等,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经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类别考生的户口、人事关系、档案等皆不得转入我校。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

 

八、学费学制、奖助办法、住宿及培养校区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50000元/生•学年,学制3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各类奖助金,不安排住宿。

学生具体培养地点由学校根据学院教学和培养方案需要、实验室及实践教学安排、导师培养需求以及住宿等情况统筹安排。

 

九、毕业就业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按培养计划的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 成绩合格,通过学位(毕业)论文答辩或实践成果学位(毕业)答辩,经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 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申请人,经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作出授予学位决定的,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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