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论在职研究生招生条件

课程与教学论是教育学科的一个分支学科,该学科的形成经历了很长的历史时期。本学科着重探索先进的课程与教学理念,研究学校课程与教学的基本问题,积极参与现行的课程教学改革。浙江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是以同等学力申硕方式招生的,接下来给大家介绍报考条件。

浙江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论在职研究生招生条件

招生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已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科研项目批准书等相关证明(如有);

学位申请流程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核后的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学位申请流程包括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 课程学习与"全国统考"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须在4年内参加报考专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课程学习一般利用双休日、假期等时间,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以相关学院的安排为准。申请人除参加课程学习之外,可同时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全国统考")"全国统考"每年组织一次,一般3月份报名,5月下旬考试,具体以每年的通知为准。考生按照"全国统考"的报名时间及要求,在"学位信息平台"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全国统考。

2、第二阶段 论文写作与答辩

申请人须在通过全部考试后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开展学位论文开题,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申请人须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盲审和答辩。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院、学校两级学位委员会同意,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如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申请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上文是浙江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论在职研究生详细招生条件、报名材料、学位申请流程,想要报考的学员可以提前进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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