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末,在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同志的倡导和推动下,国务院于1998年7月批准成立国家会计学院,当时学院为国务院事业单位,由财政部代管,教学管理依托清华大学。2002年财政部发文将学院更名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12年学院纳入财政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
建院以来,学院秉承朱镕基总理题写“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办学宗旨,为我国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大中型企业以及社会中介机构培养了大批会计和审计高级专业人才。经过多年的发展,学院形成了以学位教育、中短期培训和远程教育为支柱的教育培训体系。学院拥有一支精通理论前沿及丰富实务经验的优秀师资队伍,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明确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培养目标,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特点,注重实践型、启发型教学。目前,相当比例的毕业生在大型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发挥骨干作用。
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董事会由财政部、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部、教育部、人社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厦门市人民政府、北京市财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厦门市财政局、清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厦门大学等组成。董事会主席由财政部部长担任。
学院位于北京顺义天竺开发区,总占地面积343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工程1998年4月开工建设,2001年5月投入使用;二期工程2011年3月开工建设,2016年4月投入使用。学院拥有一流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和信息网络系统,能够提供多媒体教学及远程教学,可同时容纳1500名培训学员、400名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学习。
答目前,读研不在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限制,许多在职者也是可以进行在职读研的。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是在职读研一所热招院校,该校在职读研与全日制读研不同,其读研方面是不脱产的,即学员工作和读研时间是分开的。大家能在学校指定的周末或国内节假日期间进行专业学习,然后剩下的时间用于在职工作,其读研、工作两不耽误。
答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方式为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是研究生学历。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需依次通过初试和复试,由院校择优录取,毕业可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双证书,所获双证书可作为求职应聘、职位晋升、考公考编、申请落户积分、评定职称、申请读博士等的文凭依据。
答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方式为非全日制研究生,需要考试。此类研究生是考试入学,报考人员报名成功获得考试资格后,需要先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即“初试”),通过初试再参加院校复试,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复试之后,由院校根据两次考试的综合成绩进行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