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
答初、复试总成绩原则上按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计算。其中,初试各门考试总成绩应换算成百分制。
答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记分,原则上按专业课笔试占50%、外国语能力测试占20%、综合面试占30%计算。计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外国语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0%+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0%。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新浪微博
招生咨询08:00-24:00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