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上海财经大学MPA研究生论文答辩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

各位MPA研究生:

按计划,2020年上半年论文答辩安排在5月23日周六(暂定)。

学生可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查询自己的学分,除社会实践的2学分以外,至少达到37分,可申请答辩;若因为课程未修满而学分不达标则不能申请答辩;若课程已修完但系统上未能显示的请与中心办公室联系。

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武川路111号上海财经大学凤凰楼201室

申请参加答辩的同学,必须于2月25日前提交一份实践报告,发送邮件至shufempa@163.com,(已经提交过的可以不用重复提交),有第二导师的,则需要第二导师发送实践报告至邮箱。具体要求见http://mpa.shufe.edu.cn//show.aspx?info_lb=21&flag=2&info_id=65

另:根据MPA教指委执行委员会决议,MPA的学生论文中应包含外文文献:

1、论文参考文献附录中至少有10篇外文文献

2、论文正文中文献综述部分应有对外文研究文献的综述

未满足以上两条者,将直接驳回要求做较大修改,不能参加预答辩。

论文定稿应在2月25日前,由导师将论文发送到MPA论文专用邮箱shufempa@163.com,表示导师同意该同学申请答辩。

论文的文件名格式:学号+学生姓名+学位论文(如2007252001卞佳颖学位论文),请同学们务必按照此文件名格式命名。

正式论文答辩时间是2020年5月23日周六(暂定),具体分组时间与地点预计将在5月15日发布在MPA网站上。

答辩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论文重合度检测

1、中心在2月27日12:00前把已经收到的论文清单发布在MPA网站上,请同学自行上网查询确认,如果论文已在2月25日前发送而名单中没有,请在2月27日与我们联系,过期不再接受答辩申请。

2、中心在2月28日17:00前在MPA网站内公布重合度检测结果。(1)如果在学院组织的诚信检查、论文评阅、答辩或网上公示阶段,发现论文存在抄袭行为,学院将根据情节严重做以下处理:抄袭超过论文全文15%或存在5000字以上大段未加显著标注的引用等,取消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延期3个月以上才能再次申请论文答辩;抄袭超过论文全文25%或存在10000字以上未加显著标注的引用等,取消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延期6个月以上才能再次申请论文答辩;对于抄袭情形特别严重的,如超过论文全文40%以上,将直接取消作者获取学位资格,并给与相应的纪律处分。(2)论文存在抄袭现象,但情节较轻者,要求申请人较大修改论文处理,修改时间不少于两周,修改后由学院组织进行二次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评阅(答辩)程序。勒令修改后的论文如果被再次发现存在抄袭现象,取消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延期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毕业论文答辩。(3)网上公示的论文,如果被举报有抄袭行为,一经查实,则取消学位,并通知所在用人单位,并按学校和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每位学生只有重合度检测合格后,才能进入以下流程。

第二步:论文预答辩

1、重合度合格的同学,请于3月2日17:00前提交四本到中心办公室,用于评阅与预答辩,封面不要有个人信息、导师信息致谢页和个人简历,中心会尽快安排进入论文预答辩;

2、预答辩时间为:3月7日

3、预答辩重大修改后通过以及不通过的同学,则不能进入最终答辩环节。预答辩通过后修改过的论文答辩定稿务必在3月15日17:00前发送到MPA论文专用信箱(可以自己发邮件,抄送导师)。

4、通过预答辩的同学可以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第三步: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所有硕士学位申请人均须于3月15日前参加上海市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双盲抽查。

被抽中者请在3月19日17:00前提交一份电子版盲审论文以及“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3份到中心办公室。

盲审结果将于送审后一个月后公布,只有未抽中盲审或抽中并通过了盲审的才能参加答辩。

第四步:网上申请答辩及答辩材料递交(具体要求请见附件一)

1、盲审抽查未中或者抽中盲审并通过者可以参加答辩,请在4月23日—5月15日登陆“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论文】模块中的【研究生论文】在答辩中“申请进入”,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申请,提醒导师在系统里审核通过(如果填写信息错误需要修改,可以请导师审核不通过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

2、在系统里做答辩申请的页面点击“相关文档下载”,下载:

①“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doc”(属于哪种类型论文由导师和学生共同决定),

②“上海财经大学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书.xls”,

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及评价标准.doc”,

④“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及决议书.doc”;

在【毕业与学位】模块点击“申请学位”,再点击“查看并下载个人学位数据表”下载

⑤“学位基本数据表.xls”;

注意:由于教学管理系统更新,默认必须先通过开题才能填写答辩情况,如有不能申请答辩的同学把开题内容补充完全并通知中心办公室将开题报告设置完成后再填写答辩内容。

3、请于5月9日前提交四本论文、上述答辩材料和毕业生登记表到MPA中心办公室。要求:论文封面不要有个人信息、导师信息致谢页和个人简历,答辩材料需要填写完毕并且经导师和本人签过名。

4、以上各项都完成的同学,MPA中心会安排参加答辩。

第五步:申请答辩论文送专家评审

可以参加答辩的纸质版论文在答辩前会被送交两位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

1、若两位专家评审意见均为未通过,则论文不能参加答辩;

2、若有一位专家评审意见为通过,一位为未通过,则在导师与本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可再送一位专家予以评审。如评审意见为通过,则该论文可参加答辩,如依旧为未通过,则该论文不能参加本次答辩。

第六步:提交论文终稿

1、答辩通过的同学请于5月31日前将修改后的论文最终稿PDF版发至MPA论文专用邮箱,并向中心递交4本论文,作为论文最终稿,应包含个人及导师完整信息。

2、教学管理系统【论文】模块中的【研究生论文】部分,提交论文终稿后,需请导师在系统里审核通过。终稿提交完成后方可领取证书。(如果论文终稿系统暂未开放,请等待中心的通知。)

附件:论文及答辩材料相关工作.docx

附件:学位证书照片.docx

上海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9-12-24

关键词:
论文答辩上海财经大学MPAMPA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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