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上半年浙江师范大学MPA学位论文检测及盲审的通知
来源:浙江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
时间:2024-04-18
为了培养优良学风,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产生,对申请我校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采用网络评审方式,研究生在研究生综合教育服务平台——学位管理——我的学位信息——学术不端检测申请中提交检测评审论文,导师审核确定为论文最终稿并同意送审后,将使用“TMLC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检测通过后直接进行双盲评审。
一、论文提交要求
上传的盲审论文含封面、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注释、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作者、发表卷期等信息一律用“XXX”替代,详见示例1),除去致谢、学位论文诚信承诺书、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等,论文封面及论文中不得出现个人及导师的姓名,一律用“***”替代。
上传的盲审论文含PDF、WORD两种格式,两种格式的盲审论文内容必须完全一致。盲审论文必须规范排版,确认版本无误后再提交。学位办不接受任何以版本传错为由的申诉。
示例1: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1] XXX[J]. Journal of Materials Science-Materials in Electronics,2022,X(X): XXXX -XXXX.SCI收录,已发表,第三章的研究成果.
[2]XXX, XXX, XXX[J].Journal of Physics: Conference Series.2021.X(X)(本人第一作者).EI收录,已发表,第四章的研究成果.
二、论文检测及结果处理
申请我校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100%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送审。
学位论文检测结果以“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为主要指标,该指标是去除本人为第一作者的文献后的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处理见下表,具体处理办法参见《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暂行办法》(见附件4)相关规定。
论文检测结果处理简表:
层次 | 通过检测 | 参加当前批次复检 | 半年后重新检测 | 一年后重新检测 | 备注 |
博士 | 复制比≤15% | 15%<复制比≤0% | 30%<复制比≤40% | 复制比>40% | 当前批次复检结果仍不能达到“通过检测”标准者,取消本次答辩资格,半年后方可重新提交检测。 |
硕士 | 复制比≤20% | 20%<复制比≤30% | 30%<复制比≤50% | 复制比>50% |
三、论文评审及结果处理
所有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实行“双盲评审”,盲审结果处理见下表,详情参见《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的相关规定。
论文评审结果处理简表:
层次 | 合格 | 复审 | 不合格 | 备注 |
博士 | 5个成绩均为A或B | 没有D,且C≤2,其余均为A或B;或者仅有1个D,其余为A或B | 除前面两种情况外,其他 | 评阅成绩分为四档:A.同意答辩(总分≤85分);B.同意修改后答辩(70≤总分<85);C.修改后重新送审(60≤总分<70);D.不同意答辩(总分<60) |
硕士 | 3个成绩均为A或B | 仅有1C或1D,其余为A或B | 除前面两种情况外,其他 |
四、论文提交及审核
为规范和细化学位审核流程,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管理,所有提交的盲审论文,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检测、送审。请导师登录“研究生综合教育服务平台”,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名。存在质量问题的风险论文,导师有权审核不通过;导师审核通过的,视为承担论文质量责任。
论文提交与审核时间:
2024年3月16日--19日12:00(研究生请至少在系统关闭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论文提交,以给导师审核和反馈后修改再上传预留时间)
2024年3月16日--19日17:00(导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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