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关于符合2024年硕士招生考试加分政策考生加分申请的通知
来源: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时间:2024-03-14 11:10:18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八章第六十二条规定: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凡是有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且加分后初试成绩能够达到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我校第一志愿考生,请务必于3月15日(星期五)下午5点前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比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等扫描件)发送到华大研招办邮箱hdyzb@hqu.edu.cn,邮件标题及材料文件名为“XX(考生编号)XX(姓名)初试总分加分申请”,联系电话:0592-6161276郭老师。
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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