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大学法学院2023学年暑期线上课程报名通知

为加强我院法科学生和世界各大高校的学术交流和文化交流,拓展法科学生的国际视野,提高中国法科学生对各国法律制度的认识与了解,特开展暑期线上课程项目。

一、项目介绍

合作单位/高校国家/地区项目名称课时时间
高丽大学韩国Current Developmentsof International Law线上课程线上讲座16学时7.17、7.18、7.20、7.2118:00-19:3019:40-21:10
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美国法律检索线上讲座16学时8月1-4日9:00-12:00
德国马普竞争与创新研究所德国EU Design Law线上讲座16学时8.7, 8.8, 8.10, 8.11 (14:30-17:30)
德国马普竞争与创新研究所德国EU Competition Law线上讲座16学时7.15,7.17,7.19,7.21Time:14:30-17:30
意大利费拉拉大学意大利EU Digital Law线上讲座16学时8.14, 8.15, 8.17, 8.18 (14:30-17:30)

是否认定四课:否

是否认定国际化:叠加课时≧48可认定国际化

是否认定法学前沿:保留上课截图且课程结束后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相关学习报告至邮箱291772503@qq.com(每个课程提交一份即可认定一次法学前沿)

二、报名条件

年级要求:本科生或研究生

专业要求:不限

建议外语水平:参考附件

三、报名流程:

请于2023年06月16日12:00点前填写在线文档报名:

【腾讯文档】暑期线上课程报名

https://docs.qq.com/sheet/DYlp2RUllQnpURHdy?tab=BB08J2

其他信息:

1.2021年6月15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的《光华法学院出国(境)交流项目学生遴选办法》中明确:全体本科生应积极参加出国(境)交流项目(含特殊时期的线上交流项目),完成培养方案国际化模块以及第四课堂学分认定方可进入毕业环节;自2021年秋季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全日制博士生在读期间须至少参加一次出国(境)学术交流活动(含特殊时期开展的线上交流项目),方可进入毕业环节。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出国(境)交流项目,参加全英文交流项目累计时长达32学时及以上,可作为法律英语课程免听的申请条件。

2.研究生同学线上项目完成时,请提交参与凭证(如讲座截图)以及1000字以上学习心得报告(发至邮箱291772503@qq.com),将作为是否完成的认定依据以及法学前沿认定依据。

3.本科生参与该在线项目是否可用于第四课堂学分、国际化模块认定请参看详细项目介绍(项目学时数不少于32学时(其中线上交流时间不少于16学时),可认定第四课堂(+2)学分,不可叠加认证;若单个项目的学时数或多个项目累计的学时数不少于48学时(其中线上交流时间不少于24学时),凭合作方的相关证明材料可申请国际化模块(+3)学分)。本科生同学课程完成后一个月内对外交流系统(新)-回校材料中需提交1000字以上学习报告(英文)及课堂参与截图。

4.参加不付费的在线交流项目不影响以后出国(境)交流的受资助机会。

5.线下境外交流与合作项目的第四课堂学分及国际化模块学分认定工作,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三、四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本〔2017〕61号)、《浙江大学本科生线上境外交流与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大本发〔2022〕4号)及浙江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有关要求执行。

注:1.仅可在课程没有任何冲突的情况下同时参加多个项目;

2.课程中将会签到,请务必选择项目时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

3.项目原则上不能退出,如因非客观原因退出项目则之后的项目遴选在同等条件下不予优先推荐。

教育教学中心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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