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安排

  自2021年开始,我校常规性学位授予工作调整为每年1月、3月、6月、11月共四次。根据天津大学校历,综合考虑学位论文答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日程、毕业派遣及其他实际情况,我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两次(2023年11月、2024年1月)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答辩审批时间

  截止到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学位授予)

  截止到2023年12月18日(2024年1月学位授予)

  答辩审批地点为43楼C508(线下答辩请至少提前3天提交学位审批书,线上答辩请至少提前7天提交学位审批书,因特殊原因无法线下审批,可由答辩秘书老师联系线上审批)。

  2.博士学位申请成果认证网上提交及确认时间(硕士生无需进行网上成果认证)

  2023年10月30日~11月15日(2023年11月学位授予)

  2023年12月1日~12月22日(2024年1月学位授予)

  为进一步规范成果认证程序,提高认证效率,保证认证结果的有效性,博士学位申请人申请学位前,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成果认证,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3.学位申请人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时间(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截止到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学位授予)

  截止到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月学位授予)

  学位申请材料包括审批书、论文、学术成果等材料,提交地点为43楼C508(因特殊原因无法线下报送,可由答辩秘书联系线上报送)。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及管理系统上报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学位授予)

  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学位授予)

  5.研究生院审定上会材料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学位授予)

  2023年12月29日(2023年1月学位授予)

  6.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含理工、人文社科与建筑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时间

  2023年11月27日~11月30日(2023年11月学位授予)

  2024年1月8日~1月12日(2024年1月学位授予)

二、学位论文提交基本要求

  (1)学位申请人须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之后,2023年11月24日16:00前(2023年11月学位授予)、2024年1月5日16:00前(2024年1月学位授予),按评阅专家、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修改学位论文后,将最终版学位论文电子版(涉密论文只提交纸质版)提交至图书馆。

  (2)学位论文电子版通过图书馆的学位论文提交管理系统提交,其中独创性声明和论文使用授权页须提交有学位申请人本人和导师签字(盖章无效)原件的扫描版。学位申请人可通过图书馆学位论文提交管理系统(或论文提交系统反馈的短信)查询论文提交状态,确认学位论文是否已完成存档环节。

三、注意事项

  (1)根据《天津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天大校研〔2020〕3号)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须参加学位论文校级盲审的学位申请人,其学位论文必须参加校级盲审。

  (2)当次理工、人文社科与建筑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前两天,由图书馆将学位论文存档完成名单提供给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未完成电子版学位论文存档的,当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含理工、人文社科与建筑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不讨论其学位申请。

  (3)自2020年6月开始,学位申请人本人和导师签字(盖章无效)的《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纸质版原件,放于学位审批书“学习成绩单”和“学位论文简介”之间统一存档。

  (4)为保证本学期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请各相关单位和学位申请人务必严格遵守时间安排,任何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5)请按学位管理系统的要求进行认真填报,注意不要漏填“答辩委员会信息”及答辩时间、地点(线上答辩的填写具体的会议载体和会议号);学位管理系统中要保证有本人照片,双证研究生学位照片应与毕业照片一致,单证研究生上传照片时要保证清晰。学位管理系统中照片缺失的请联系所在学院(部)教务员,由教务员联系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信息管理科相关老师协调处理。注意:学位管理系统中的照片须与学位证书照片完全一致。

  (6)被抽中校级盲审的博士学位申请人(盲审名单由所在学院(部)发布)和学校文件规定须参加校级盲审的博士学位申请人须在答辩前40个工作日将符合要求的盲审材料(盲审材料相关说明请从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下载网址:http://gs.tju.edu.cn/xwsy/cyxz.htm)发送至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邮箱,学校文件规定须参加校级盲审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必须在答辩前30个工作日将符合要求的盲审材料发送至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邮箱。

  (7)在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登记时,达到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双倍博士学位申请的成果要求(或取得其他高水平成果)的申请人(学校文件规定须参加校级盲审的博士学位申请人除外),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可向学校申请不参加校级盲审,但该博士学位论文如被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为存在问题论文,学校将加大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处罚力度。

  (8)所有学位申请人务必在答辩前一个月交齐学费,否则无法办理学位论文答辩手续。学位管理系统中的学费信息从学校的财务系统中提取,如学费已交齐但学位管理系统中显示学费未交齐时,请将缴费发票扫描件或缴费截图发送至邮箱(yjsy@tju.edu.cn)并说明相关事由,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相关老师收到邮件后会尽快核实处理。

四、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补充说明

  (1)计划于本学期提交答辩申请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需要在学位论文送校级盲审前将有关信息报给教务老师,由各学院(部)教务老师审核各门课程成绩,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培养办公室老师统一上传至全国信息平台。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位论文校级盲审结果满足答辩基本要求的,在办理答辩手续前,除在我校研究生学位管理系统填报学位申请信息外,还需登录全国信息平台(网址:https://tdxl.chsi.com.cn)在“学位申请—申请论文答辩资格”提交申请。如果遇到问题,请参照常见问题解答进行解决: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detail000000-3-902.html,若出现在全国信息平台无法提交学位申请的情况,请尽快与学院(部)教务老师联系。特别提醒:申请人必须在我校管理系统和全国信息平台同时提交申请,否则后续申请程序无法继续。

  (3)完成我校研究生学位管理系统和全国信息平台答辩申请填报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将通过学院(部)审核通过的答辩审批表(签字、盖章)和论文评阅书提交至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北洋园1895A314)办理答辩审批手续,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学位申请两周内,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登陆全国信息平台——学位申请——填报论文信息,并上传最终电子版学位论文。不按规定向全国信息平台上传学位论文的,学校无法将学位信息上报教育部。

  (5)本补充规定未提及的学位申请及审批程序均与其他学位申请人的学位申请程序一致。

  附件:关于博士学位申请成果认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3年7月20日

分享到:
收藏 0赞

上一篇:天津大学精仪学院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公示

下一篇: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3年8月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安排

在职研究生

在线答疑

天津大学在职研究生学费学制如何?

天大在职研究生不同形式的收费差距还是比较大的,一般同等学力申硕专业学习时间为2年,学费为3万元左右,一般不会给在职学员带来较大的经济压力,而专业硕士学费就比较高了,一般都在7万元以上。

大专学历可以报考天津大学在职研究生吗?

专科学历是可以报考天津大学在职研究生的。 目前在职研究生报考方式有两种,五月同等学力申硕和12月联考两种,其中专科学历的人员如果具有五年或以上工作年限,就可报考12月份在职研究生,学完所有课程内容后,论文答辩通过的将可获得在职研究生双证书。 五月份在职研究生专科生只能参加课程学习,是不能申请硕士学位的。

天津大学在职研究生如何报考?

天津大学在职研究生是通过专业硕士进行报名的,该报考方式在每年10月份登陆研招网进行报名,11月份进行现场确认,考试时间在12月份。通过考试的学员在次年3~4月份参加院校自行组织的复试,最后两次考试成绩符合院校标准的学员即可入校学习。

在职研究生报名咨询热线

全国24小时电话:4000052125 立刻咨询
路灯在职研究生时刻为您服务!
  • 路灯在职研究生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 路灯在职研究生手机触屏版

    微信小程序

  • 路灯在职研究生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

在职研究生
申请成功
关注公众号

招生咨询08:00-24:00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