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人员体检通知
来源:贵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时间:2023-05-09 17:25:22
根据《贵州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研通字〔2023〕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对拟录取人员体检通知如下:
一、拟录取阶段,考生自行前往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二、自研究生院官网公示拟录取名单之日起7日内,考生需提交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彩色扫描PDF版,文件以“报考专业+身份证号+考生姓名+体检报告”命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至学院研究生管理科邮箱:gznumaster@163.com。
三、学院无统一体检报告模板,请考生使用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模板。
四、学院收齐拟录取考生体检报告报送校医院鉴定审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能按时、按要求提交体检报告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贵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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