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2023年上半年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安排

根据《西北政法大学2023年上半年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安排》,为做好我院2023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和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请范围:

根据《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未通过或答辩未通过者,申请人可以在6个月后重新提出学位申请,若未满学校规定时间间隔,申请学位不予受理。

申请学位人员必须达到《细则》规定的各项申请学位条件后,方可提交申请学位材料。

二、时间安排: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在3月15日之前组织本专业学生进行预答辩,并在3月20日之前向研究生院提交《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预答辩情况汇总表》。因此我院研究生请尽快联系导师,参加预答辩。

凡未进行预答辩或未通过预答辩人员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学位申请环节。

符合学位申请资格人员于3月20——3月25日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工作,可从“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官网”首页最下方“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登录”访问系统。

同时请于4月1日至4月15日前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上传隐名版学位论文,相关具体时间安排参照附件文件。

学院将于4月25日向研究生院提交所有申请材料,请务必于24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教务办公室。

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2023年3月2日

关键词:
西北政法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法律非全日制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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