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疆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费:5.4万
学制:3年
方式: 周末班
新疆 乌鲁木齐市
一、学费学制
18000元/生·年,学制3年(参考往年)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 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 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生同 3 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 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 4 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 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 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 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按要 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校验,考生 可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到学籍学历权威认 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提供认证报告。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 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 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 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 《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含南疆高校教师 专项)”的考生,需取得该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详情可咨询当地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6)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 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 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 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 受初试加分政策。
(7)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 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 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 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 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 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 试。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 策。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 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按规定缴纳报名费。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 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后 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 人承担。
2.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 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提供相关材料, 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 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 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处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 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3.下载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 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 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妥善保留电子版准考证。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
(二)考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请按报考点要求查阅考场。
(三)初试科目 各专业初试科目参见《新疆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 生专业目录》。所有科目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外语科目除外。
五、复试
(一)复试时间2026年3月中旬-4月上旬,以学校官方网 站通知为准。
(二)根据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二区基本要求,学校结合生 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 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三)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复试时需提交户 籍和定向就业相关资料,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四)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程序及内容以复试前公布的 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五)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成人教 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 网络教育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须另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 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六、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 考生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七、录取
(一)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学习成绩、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 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 订定向就业合同。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 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9月1日)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 (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 取资格无效。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学籍(学历)审核的考生 不予录取。
(五)录取的专业所属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可在入学后 按相关规定和流程申请硕博连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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