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疆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农村发展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拟招生20人,招生章程及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计划为预计招生人数,实际招生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实际录取推免生人数、生源情况及学科发展需要等情况在复试录取时做相应调整

 

二、学制学费

学制3年,学费4.8万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须知、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请及时关注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知公告)。

我校代码为:10758。我校报考点代码为:6508。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3.相关加分项目、照顾政策、免初试及专项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为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须为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招生对象不限地区、不限民族,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就业,重点保障南疆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按教育部相应文件规定执行。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4.残疾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5.网上报名后,应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等,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相关事项,保持预留电话畅通,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3.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我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初试

(一)初试科目: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在复试中考核。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

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1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42农业知识综合四(含发展经济学、管理学、农村社会学)④854农村公共管理

 

六、复试、调剂和录取

(一)复试

1.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能力考察、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课考核以及加试共五个方面。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在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B类(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考生的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学校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4.复试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5.跨专业及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专业课考核与加试科目详见附录《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加试科目目录》。

(二)调剂:我校接受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三)录取:我校按照相关招生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安排及具体要求,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报考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的相关通知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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