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文学院法律(法学)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类别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攻读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以非全日制学习方式进行培养。

 

二、招生名额

2026年我校拟招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15人。最终招生计划人数将在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后确定和公布。

非全日制不接收推免生。

 

三、培养目标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面向区域重大战略需求,面向现代企业管理对人才的新需求,立足内蒙古,面向全国,培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人文科学素养和职业道德,掌握工商管理领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工商管理领域的前沿研究和发展趋势,具有实践创新能力、职业发展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工商管理领域从事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报名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且符合我校各专业的具体要求。

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符合我校具体学业要求为:①不得跨专业报考;②以第一作者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成果。复试前核验相关材料,不符合报考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阶段主骨干课程。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工程管理(代码: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工商管理(代码:125100)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

(一)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注意事项

1.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2.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加分政策范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相关规定和《内蒙古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六、入学考试

1.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其中,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1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④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七、复试和录取

复试和录取工作遵照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一)复试

1.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我校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确定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2.在复试前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3.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录取

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八、 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九、办学地点及住宿情况

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金川、准格尔和鄂尔多斯康巴什校区(在建)。其中,新能源学院办学地点为鄂尔多斯康巴什校区(在建)。

具体办学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学制学费

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5年。

学费:8000元/学年

 

十一、其他说明

1.2026年我校个别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按研究方向设置培养学院和考试科目,考生应在报名时查看《内蒙古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2.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限于专业学位招生。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5.为方便联系,考生务必认真填写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机),联系电话须在2026年9月前有效。

6.如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请考生在各阶段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关注我校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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