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华北理工大学心理与精神卫生学院应用心理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6年本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为12人。仅供参考,最终的招生名额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习和就业方式

(一)学习方式: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就业方式: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可不转至我校。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复试录取时须按我校规定要求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学制学费

学制:3年

学费:7000元/生/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代码为1252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再次核实本人报名信息并进行修改。仍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6.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网报时需在备用信息栏填报项目名称(如“三支一扶计划”等),并在公布成绩后、公布复试名单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国家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7.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初试

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47心理学专业综合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复试及录取

复试科目:y33心理学综合

加试科目:①y50健康心理学②y51社会心理学

1.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A类考生相应专业的分数要求及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名单。我校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我校不破格复试录取。

3.结合一志愿考生拟录取情况、剩余计划情况,我校部分专业需要进行调剂。具体调剂要求、调剂程序、调剂人数、调剂时间等内容将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其他事项

1.定向本科生不得违反协议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2.考试时所须携带考试用品以准考证注明为准,凡未按要求进行网报或者未携带必须考试用品,造成不能考试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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