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河北大学法学院法律(非法学)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大学是教育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

河北大学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实力雄厚,建有一批以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代表的重要学科平台。学校拥有一支由两院院士、国家杰青“万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燕赵学者、省管优秀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组成的优秀导师队伍;2支教师团队获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学校设有1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涵盖了除军事学之外的十二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一套学科门类齐全、学位类型多样、管理体制健全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

 

一、考试形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二、研究生的类型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限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按就业方式: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考生报名前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并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应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读研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留存定向就业单位。

 

三、招生计划

2026年本专业拟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10人。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6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2026年9月1日,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具体要求可参见各省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发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时只需填写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录取后再确定指导教师。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从报名到录取结束(即从2025年10月—2026年7月)要确保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等准确有效;“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保持一致;“毕业年月”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一致。

5.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6.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7.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我校所有专业对考生报考点选择无特殊要求。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按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等。

 

六、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 语③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④498法 律硕士综合(法学)

3.初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七、学制学费

学制:3年

学费:16000元/生、年

 

八、校区和住宿

我校办学地点在河北省保定市,包括五四路校区、七一路校区和裕华路校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如需住宿,可于报到后在相关学院登记,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视情况协调解决。

 

九、其他

河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招生录取工作。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试题,不出售参考书。

本招生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河北省相关文件为准,招生章程解释权在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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