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河北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时间:2021-03-22 16:49:48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师生的安全,切实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的要求、河北省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精神及《河北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1.统一原则。遵循学校制定的《河北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统一开展复试工作;
2.科学原则。坚持科学选拔,优胜劣汰;根据自身学科特色、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3.公平公正原则。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回避原则。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我校研究生或有其它原因可能影响复试公正性的相关人员,均需回避,不得参加今年研究生复试的任何环节;
5.全面考查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6.客观评价原则。评委独立评分,可以量化考核的部分均需量化考核;
7.以人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考生遇到的问题,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工作
1.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院级招生工作小组指导本学科挑选政治素质高、专业水平突出的导师,且不少于7人上报研究生学院,由研究生学院随机抽取不少于5人组成复试小组,并确定组长一人。复试小组成员均需签订保密责任书,由组长密封后交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保存。若需分组进行复试的,每组评委不得少于2人,且每组需配秘书一人。复试小组确定后,人员不允许调整,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需向研究生学院申请并得到批准方可更改。
2.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复试过程中监察和督导工作。院级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应参与复试全过程,并在出题、审题、制卷、面试、评分、核分、成绩上报、复试简况表填写等各环节签字。在复试工作结束后,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向学校提交监督情况报告。
三、复试资格
河北科技大学依据以下原则公布复试名单,未公布复试名单的考生不予复试。
1.考生达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线且在复试范围内的一志愿考生。同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方面执行相同的标准。
2.享受加分政策后达到一区线且在复试范围内的考生;
3.通过调剂系统调剂达到一区线的考生;
4.考生达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线的一志愿考生数与招生计划数比例不足1.5:1的专业,一志愿上线生全部复试;比例大于1.5:1的,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自学科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复试比例。
四、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对于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按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加分情况说明以及满足加分政策的合格证(村官证或三支一扶合格证)等照片发到指定的邮箱,未按时间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我校将依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名单,审核考生提供的符合加分政策相关材料,审核通过考生予以公示。
五、复试基本形式和内容
1.复试形式。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21年我院采用学信网开发的网络远程复试系统为首选系统进行线上复试,腾讯会议为备选系统。学院与考生都应提前预装两个系统,并进行演练。当首选系统出现问题时应立即启动备选系统。复试时评委与考生视频交流,现场问答、现场打分。每生面试时间为20-40分钟。
2.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分为三部分——思想政治品德、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及专业能力笔试,专业能力笔试也以线上问答的形式完成。
思想品德考察不计分,只考察合格或不合格;
外语听说能力,满分50分;
综合素质,满分150分;
专业能力,满分50分。
综合素质考察采取评委提问的形式,不预设问题,评委根据学生的基本情况提出问题,主要为开放性试题,并采取追问的形式,同时要注意观察考生的神态、动作、语言等。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素养、知识结构、培养潜力等。
专业能力考察采取考生现场抽签、现场回答的方式,主要考察学生对专业的掌握程度。为科学、公平的考察考生,试题总量不低于考生数量的两倍(最低为100道题)。试题包含客观题、主观题及开放性问题,并分组编号。试题分为A卷和B卷,且两组试题的重合度不能超过30%。考生进入考场后分别抽取相应类别的题目,且回答的问题不低于5个。抽签方式为依次抽签,抽完一道回答一道,不能一次性抽取所有待回答问题,每复试完一个考生后试题重新编号,为避免考生遇到知识盲点对考试结果影响过大,允许考生提出一次且仅有一道换题的机会,且需在做答前提出,一旦开始回答问题,则该题不得更换。
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或外语听说能力低于30分或综合素质及专业能力低于该类别的成绩满分的60%分值的考生为复试不合格考生。
3.加试。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2年以上、本科结业生),严格复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每门一般不小于1个小时,考试时间复试小组择机另行安排,以不影响录取进度为原则。
4.其他。专业型硕士考生的复试与学术型硕士考生分别复试,专业型硕士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同时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六、资格审查
复试的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按照要求提前上传以下资料到指定系统,资料不全者不予复试: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现役军官证、文职干部证);
2.本人大学(大专)期间的成绩单;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上传学历电子备案表;
4.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上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各类获奖及荣誉证书、奖状及近三年发表的论文;
6.需满足复试要求的其他证书。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时,考生应按照本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不能提交证明材料的,取消复试成绩。提交信息与本人实际不符者,取消复试及拟录取资格。
七、复试时间
1.我院2021年研究生复试将分批次进行。第一批复试进入复试名单的一志愿考生。第二批及以后批次复试调剂的考生;
2.公布一志愿生复试名单:2021年3月17日后;
3.学校系统测试:2021年3月17日(根据实际情况);
4.考生系统测试及上传个人资料:2021年3月18日;
5.一志愿生复试:2021年3月20日开始;
6.调剂后的学科:3月21日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复试流程
1.建立复试群。(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材料与化工一志愿复试群744615282,材料学院研招QQ咨询群1080462339);
2.考生根据复试通知准备相应的设备和资料;
3.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指定复试系统;
4.考生阅读考生须知并承诺诚信复试;
5.考生上传所需提供的资料;
6.学科根据考生人数进行随机分组,为尽可能的减少考生等候时间,每组考生人数为4-6人,考生根据分组情况安排候考;
7.考生按要求登陆指定的面试间候考,复试小组应派专人对考生进行保密教育及考试须知提醒;
8.考生根据提示调试设备,保证符合要求且独立的复试环境;
9.复试小组秘书依据技术手段对考生进行审核(在本人与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等之间进行比对)。当对考生身份有异议时,可先对该考生进行复试,并在该考生完成所有复试内容后要求其在指定的时间提供佐证材料再次确认,如再次确认仍不能通过者,将由复试小组取消其复试成绩;
10.考生依据老师的提问回答问题;
11.考生离场后复试小组成员在系统上对考生独立打分,一经打分,不可更改;
12.在第三方面试平台面试过程记录的基础上,对面试过程、评分、核分、成绩登统等复试各环节进行录像留痕;
13.秘书核对成绩,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组长。
九、其它事项
1、体检相关政策遵照《河北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执行。
2、录取原则遵照《河北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执行。
3、取消录取资格情况遵照《河北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执行。
十、监督和复议
1.材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全程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考生可于录取名单公示结束之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及督查小组进行复议,并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