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来源:山东大学商学院
时间:2023-04-10 17:37:16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山东省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结合疫情防控态势,我院硕士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
二、复试基本要求
初试成绩(含加分后的成绩)须符合《山东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院将核查考生的身份和报考资格,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个人简述(个人简历)。内容包括个人的思想状况、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经历或工作业绩等,简述内容要真实准确,主要用于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4.本科阶段成绩单。
5.报考资格证明材料。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能证明其应届生身份的证明,如标明学制的学生证、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制证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无学位证的可不提供学位证)。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境外教育本科学生,须提供能证明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或境外教育本科生身份的材料。
(4)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须提供本科结业证或高职高专毕业证,以及近3年内须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或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论文1篇,或作为主要完成者(一般为前三位)取得较高学术水平或较高应用价值的其它科研成果1项。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无科研成果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学位证或相应的学位认证报告。
(6)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相应报考资格证明材料,并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名确认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男性(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以及能够证明先入学、后入伍的证明材料,如学籍认证报告等。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10)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加分项目身份、考核合格等证明材料。
6.《山东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7.能反映自身科研水平、专业能力、实践能力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等材料。
8.签署《考生复试承诺书》。
以上材料请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进行提交,提交截止时间3月21日上午9:00.
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复试安排
考生复试时,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笔试安排 | 面试安排 |
020106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3月23日上午 | 3月23日下午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3月23日上午 | 3月23日下午 |
025100 | 金 融 | 3月23日上午 | 3月24日全天 |
125300 | 会 计 | 3月23日上午 | 3月23日下午 |
125601 | 工程管理 | 3月24日上午 | 3月24日下午 |
以上各专业复试时间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复试内容包括两部分:
(1)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各专业复试中以笔试方式考一门专业课,满分为100分。
具体考核内容参见:山东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面试: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和外语测试两个部分,面试满分100分。综合能力测试部分占90%,外语测试占10%。
复试成绩需达到及格以上(复试成绩≥60分),方能参加录取排名。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各专业考核小组结合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提问,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再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提交。
六、录取
1.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复试方案要求,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拟录取成绩排名计算方式如下: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最终拟录取成绩:
① (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初试科目4门的专业)
② (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初试科目2门的专业)
应用经济学按照报考方向招生计划,其他各专业按照本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拟录取排名按序录取。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考生、非全日制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校内各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校内招生单位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
5.入学后3个月内,校内各招生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体检工作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相关规定。
七、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及我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它
本工作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具体内容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专班及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商学院
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