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律(法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信息详解
来源:路灯在职研究生
时间:2021-08-13 11:01:19
目前,在职研究生的数量在不断增加,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其中就有不少人想要报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律(法学)作为热门专业,一直深受学员的喜爱,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律(法学)专业的招生信息。
一、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且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并修完本科相应专业主干课8门以上(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意: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
二、报名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律(法学)专业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具体如下:
1、网上报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在每年10月份。
2、现场确认:凭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当地有关报名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并现场采集图像,现场确认时间在每年11月份。
注意: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考试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律(法学)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具体如下:
1、初试:初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一般在每年12月底或次年1月初,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复试: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复试笔试科目详见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复试报到时须持有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并提供院校规定的相关材料,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注意: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在复试时需提交有效证明(CET-4考试通过证书,相关本科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原件),否则不予参加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以笔试形式加试二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复试时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二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以上就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律(法学)专业的招生信息介绍,其他关于在职研究生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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