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技大学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陕西科技大学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时间:2021-03-29 17:51:36
根据《陕西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规定和工作安排,为体现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优秀考生入围,选拔优秀考生和拔尖人才攻读我院硕士研究生,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及录取细则。
一、复试要求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2021年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学科门类一区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并同时达到学院相应招生专业规定的初试成绩及其他学术要求。
2、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学校复试要求、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复试科目按照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选择,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本科毕业生确定1门笔试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需确定2门笔试专业课,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应届生需携带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往届生需携带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调剂考生及未在我校参加初试的一志愿考生,需进行网上学历(学籍)核验,如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核验的考生需在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试合格后15日内,所有考生将政审表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定向考生将定向协议书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各环节。
6、“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学校自主确定。
7、复试采用线下现场考核方式,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陕西科技大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实施。复试考生须遵从学校防疫工作要求,持西安市一码通绿码,或全国政务信息平台健康防疫码进校,并佩戴口罩。
二、复试考生范围
1、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按照学校划定的分专业复试分数线确定;优秀生源计划考生按《陕西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计划》执行。
2、复试对象包括取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
3、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由学院在复试工作前,通过学院网页对外公布。
三、体检
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工作将于新生入学后组织进行,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各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复试
(一)专业课笔试
所有复试考生均需参加专业课笔试,学院根据招生目录和考生所选复试科目命题,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同等学历考生按照招生目录选定1门笔试专业课和1门加试专业课,每科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思政面试、专业外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3部分。
1、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部分(思政面试)
由综合面试考核小组中的思政教师负责考核并评分,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专业外语及外国语听力、口语部分(专业外语测试)
由综合面试考核小组中的专业外语主考考核并评分。
3、专业及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综合面试)
由综合面试考核小组中专业考官负责考核并评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
(5)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事业心和心理健康等;
(6)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心理测试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学院组织的心理测试。
以上所有复试考核全程录音录像,所有复试材料和视频资料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备查。
五、复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复试安排及复试考生名单在电控学院网站另行公布。
六、成绩计算
总成绩包含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中,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专业英语测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各占一定权重。
1.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75%
综合面试成绩=思政面试成绩*5%+专业综合面试成绩*85%+专业英语测试成绩*10%
3.复试合格标准:总成绩≥60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70分,专业英语测试成绩≥50分;加试科目成绩≥60分。以上各项成绩均需达标,否则视为不合格,不进入总成绩排名。
4.总成绩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
七、录取
1.体检、复试各项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2)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3)复试成绩不合格;(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5)体检不合格;(6)复试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8)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八、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
组 长:汤 伟、乔明哲
副组长:周 强
组 员:安 玲、陈景文、党宏社、候勇严、亢 洁、石 勇、王素娥、王学恩、杨 南、赵晨潇
九、其他
本办法由电控学院负责解释;如有未说明部分,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