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关于下达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3〕1号)《关于做好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9号)和自治区《关于做好我区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研〔202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944浏览2024-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