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关于评选2021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各系所、各位导师、研究生: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中石大东发〔2019〕99号,附件1),现启动2021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请各研究所组织导师和研究生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获得我校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其中涉密论文脱密之前不得申报。

二、推荐限额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各研究所推荐篇数不超过本单位评选基数的30%。自然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占推荐名额。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各研究所推荐篇数不超过本单位评选基数的5%。硕士生若以第一作者发表T0期刊学术论文,其学位论文可不占限额指标推荐。

三、评选标准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严格按照评选办法所列对应标准进行评选、推荐。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除评选办法所列对应标准外,各研究所综合考虑学位论文学术水平及相关学术成果条件推荐排序。

学院再依据学校下达的指标限额进行择优推荐。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研究生和导师申请,研究所推荐。(5月15至5月26日)

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填写《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3-1/附件4),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填写《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3-2),导师签署意见,向所在研究所提交学位论文和相关材料进行条件审核。

2.各研究所推荐排序、上报学院。(5月26至5月28日)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选。(6月1日至6月5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参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虑申请人的相关研究成果、学位论文创新点、学位论文专家评审结论和答辩委员会评价、各研究所推荐排序等,按学院推荐指标限额形成初选排序名单,公示3日无异议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五、材料报送

各研究所应于5月28日前将下述申报材料报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一)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1.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1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3-1,自然优秀论文填写附件4)、学位论文评阅书(含导师)、答辩决议书以及有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按顺序装订。

2.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1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3-2)、学位论文评阅书(含导师)、答辩决议书以及有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按顺序装订。

(二)《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5)(纸质一份、研究所签字)、《银行账号统计表》(附件6)。

(三)以上“申请表”、“汇总表”另须提供电子版。

请各研究所树立精品意识,本着“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本次申报推选工作。

石油工程学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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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研究生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在职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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