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学位申请受理事宜的相关公告

研究生院仅统一受理一级学科(学位类别或领域)所在的招生学院及相关独立科研机构(以下简称学院)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的学位申请。相关学位申请材料经学院或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查后,通过研究生院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所有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者(包括同等学力人员),只能通过其一级学科(学位类别或领域)所在的招生学院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下的研究生秘书提交学位申请,其他途径概不接受。

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研究生院联系。

深圳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4月24日

关键词:
深圳大学在职研究生深圳大学研究生院
收藏 0赞

上一篇:深圳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木有更多了

在职研究生
申请成功